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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促进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有关提示》的规定,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并有意在我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育机构。现就培训机构公开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
二、机构类型
主营业务包含有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的培育机构。
三、应征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
(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及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的能力;
(五)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征集方式
采用自主录入的征集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在我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育机构,派人持相关证件到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自主录入到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
五、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9日-20日。
六、相关规定
1.没有进入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市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进入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的培训机构必须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3.虽然进入了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但是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今年不能承担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4.凡接受了我市今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但是未按期完成培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将从我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七、其他
不尽事宜请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联 系 人:喻劲松 周智慧
联系电话:0739-5356163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