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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权力清单(定稿)
文件名称: 一把手权力清单(定稿)
索引号: 4305000067/2022-0314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5-25 有效期: 永久

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按照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特点和本局“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工作惯例,梳理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权力清单3个方面19项权力、负面清单5个“严禁”11个“不得”和4项监督机制。

一、权力清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权力。

(一)关于决策权方面

1.谋划部署主动权。决定对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农业农村系统业务工作的谋划部署,以及工作的时序安排等。

2.选人用人主导权。对本单位(系统)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权和动议权;对上级党委到本单位(系统)考察使用干部具有推荐权;对干部的提拔使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以及局机关公务员考录、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等具有主导权。

3.工作分工安排权。决定局班子成员(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分工(协助)范围;指定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授权)班子成员或科(室)负责人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

4.干部日常管理权。对本单位干部的评优评先和惩戒追责,以及请(休)假、外出、慰问、培训(学习)、值班(勤)安排、考勤考核、谈心谈话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监督。

5.机构编制审核权。对本单位及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编制职数的调整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6.财务资产处置权。对本单位及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申报或调整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等事项,具有主导权。

7.重要文稿签发权。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系统)重要文件、稿件、信息、纪要以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牵头起草的规章制度、实施意见等。

8.重要会议主导权。作为召集(主持)人,决定重要会议(局党组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参加(列席)人员,掌握会议节奏、发言顺序(时间)及表决方式等。

9.应急指挥处置权。决定对本单位(系统)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

10.联络协调主导权。决定对外交流、联络协调、协同协作等事项的安排。

(二)关于执行权方面

1.组织传达学习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在本单位(系统)内组织传达学习。

2.提出贯彻意见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开展实施权。决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的组织方式、实施手段、力量配置等。

4.执行反馈报告权。决定向上级报告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展进度等情况,并可提出意见建议。

(三)关于监督权方面

1.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权。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集体决策的监督权。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贯彻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本局业务各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的执行落实。

4.个人事项报告的监督权。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5.其他重要权力的监督权。对本清单以外,暂未明晰且容易诱发腐败的重要权力进行监督。

二、负面清单

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七个有之”和违背“五个必须”行为;严禁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严禁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不力;严禁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或通过实际影响力,干预正常工作,谋取私利。负面清单如下:

(一)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中有推诿、敷衍、扯皮现象;不得把自己等同于副职成员或普通干部,放松职责要求和降低工作标准。

(二)严禁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不得有违规违纪违法或出格行为;不得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以权谋私;不得有生活作风问题和违反社会公德,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三)严禁直接分管人财物。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应由副职成员直接分管。

(四)严禁违规干预敏感事项。不得违规干预插手下属单位的选人用人、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等敏感事项,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程序。

(五)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不得对“三重一大”事项,由个人决定或以现场办公会、圈阅等方式作出决定;不得对干部职务任免、人员调整调动、轮岗交流挂职和局机关公务员考录、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事项,以及评比考核、表彰奖励、惩戒追责等奖惩事项,作先行发言或作倾向性发言,应严格执行末位发言表态;不得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私自临时增加议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

三、监督机制

为使上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能够有效执行,必须严格落实监督机制。

(一)公开机制。以局党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开印发上述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接受民主监督。

(二)述评机制。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一把手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的内容范畴,接受评议监督。

(三)督导机制。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的内容范畴,接受上级监督。

(四)问责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接受监督问责。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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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9-53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