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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与评审批复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与评审批复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67/2020-0247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12-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2-03 有效期: 永久

湘农办函〔2020245

关于做好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

与评审批复工作的通知

相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推动我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水产千亿产业目标,根据湘财建〔201674号文件精神,我厅商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支持现代渔业发展部分按因素法测算到县市区,资金额度将于近期下达到相关县市区。请相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该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对标要求严格把关,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支持方向。主要支持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化改造和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2.申报对象。水产养殖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渔场)、水产养殖大户,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绿色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创新示范基地或国家级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特色高效水产品养殖基地、聘用5名以上退捕渔民就业的企业(合作社、渔场、养殖大户等)。项目资金向渔业生产重点县市区、养殖尾水治理任务重的县市区倾斜。

3.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水域(稻田)承包经营权证。有以下情况不得纳入申报:违法使用违禁物品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存在问题、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2018年以来已获得省级特色产业园项目、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统筹支持100万元以上项目、国家水产良繁体系建设项目等资金支持的;养殖水域在市县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的。

1)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化改造。为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尾水达标排放,支持建设养殖尾水集中处理或塘内工程化水循环处理设施和智慧渔业设施等。重点扶持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水产养殖池塘以尾水治理为目标的工程化改造。

2)水产原(良)种场改造升级。根据水产千亿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改扩建,完善生产功能。

4.主要建设内容

1)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化改造

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池塘新建及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智慧渔业设施建设、相关设备购置和场区内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建设模式为: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包括小水体推水养殖区和大水体生态净化区);流水槽+大田种植尾水处理模式(包括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推水装置等);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治理模式(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氧化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等);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流湿地、生态塘等处理单元);养殖池溏底排污模式(包括底排污口、排污管道、排污出口竖井、排污阀门等组成)。

2)水产原(良)种场改造。现有孵化、育种设施改扩建升级;新建工厂化繁育车间及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升级改造;亲鱼培育设施升级。水预处理和尾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5.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化改造工程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50万元。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1.项目申报

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提出具体建设内容,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投资概算表),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局商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后,组织对申报单位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局。

2.项目评审

市州农业农村局根据省里相关文件规定把关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表、项目申报书、专家评审报告、公示情况等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抄送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3.项目批复与验收

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正式批复,市州按批复要求监督实施并组织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市州、县市区要分别对上报项目在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时间安排:请相关市州于20201215日前将项目申报和评审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上省农业农村厅,抄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上报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档(hnyyyzc@sina.com)。

为保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在阳光下进行,项目申报评审接受全社会监督,省农业农村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31-85046125。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丁浩,电话 151****5553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部,任妮, 电话139****6503

附件:1.现代渔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格式

      2.渔业油价补贴项目汇总表

3.池塘尾水治理工程化设施建设参考指南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1128


附件1

      年现代渔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填报日期: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一)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其投资。

项目建设地点需具体到村组,并提供能准确反应建设地点、开工前现状及周边参照物的照片和视频资料。

(二)资金筹措方案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环节。

1、投资及筹资方案。

2、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额度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不得超出方案规定建设范围和资金使用规定。

3、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

三、组织和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措施;

(二)资金使用管理措施;

(三)技术保障措施。

四、项目进度安排

五、项目实施措施

六、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八、附件材料

能真实反应养殖场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养殖水面等内容的照片8-10张,3分钟左右实时视频资料。


附件2

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汇总表

类别/序号

县市区

项目申

报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

主要

建设

内容

投资规模

部级

示范

/

范基

初审意见

总投资

(万元)

申请

补助

资金

(万地)

自筹

资金

(万元)

合  计

一、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化改造工程

二、水产良种场改造


附件3

池塘尾水治理设施化工程建设参考指南

一、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

(一)建设要求

对传统池塘进行工程化改造,将池塘分成小水体推水养殖区和大水体生态净化区,在小水体区通过增氧和推水设备,形成仿生态的常年流水环境,开展高密度养殖;在大水体区通过放养滤食性鱼类、种植水生植物、安置推水设施等,对水体进行生态净化和大小水体的循环。

(二)主要设施构建

1.池塘改造:一是池塘大小与水槽占比。池塘原则上面积应在10亩以上(以30亩以上为宜),长方形,长宽比23:1,水深在2米以上。一般每10亩池塘配套建设一个标准的养鱼水槽,每3-5个标准养鱼水槽形成一组养殖池;二是池塘改造。加大池塘堤埂坡比,达到1:2.53,在池塘中设置导流堤。

2.水槽建设:一是水槽结构,通常规格为:长22米,宽5米,深2米。水槽底部、墙面厚度20厘米。水槽前部推水区宽3米,设置罗茨鼓风机与纳米微孔管相结合的推水式充气增氧设备,微孔增氧盘并排在进水口外侧,在增氧盘上方罩圆弧形不锈钢罩板,使增氧盘吹出的富氧水体的水流向养鱼区水平流动;水槽两端用金属网片、聚乙烯网片等材料隔离,中间底部并排安装多根1015米的微孔增氧管;水槽后部吸污区宽3米,设置移动式吸污设备,集污区建在池塘岸边。二是水槽材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推水养殖槽建造材料主要包括砖混、不锈钢、玻璃钢、强化塑料等材质。部分地区出现推水养殖槽、导流设施建设中硬化池塘土地,被国土部门叫停事件。为避免政策风险,促进模式持续健康发展,建议选用可拆卸、易组装的环保型的新材料,尽量减少对池塘硬化部分。

3.集污系统:集污方式一般采用平底型,吸污以采用自动型轨道式较为理想。根据水槽数量建设合理大小的集污池,原则上每3条水槽应建设两个相通的体积10立方米的下沉式集污池,并配套100米长左右的渠道,渠道深、宽各0.6-0.8,与集污池相通,并保持渠道内水深0.3-0.5,渠道内通过种植水生植物等对养殖尾水进行净化。污泥收集后经过干化、发酵等处理措施实现回收利用。

4.动力配备:主要动力配备是气提推水增氧、底部充气增氧和吸排污设备。其中:气提推水增氧动力原则按每条 100 平方米水槽1.6千瓦配备,每条水槽各配套1台漩涡式鼓风机,各台鼓风机以并联方式连接,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开机的数量;另外,单独配备1台底层增氧鼓风机,动力以2.2千瓦为宜,也可以与气提推水增氧系统并联,用调节气阀控制气量。集排污系统的动力需单独配套,根据吸污泵的功率大小配备,一般在1.5-3.0千瓦。鉴于推水增氧设备能耗较高,可选用国内磁悬浮风机代替传统的罗茨风机,可节能30-40%

5.净化区构建:一是净化区生态环境构建与调控。建成适宜面积的浅水区、深水区,并设置导流墙和推水设备,确保达到整个净水区水体能够进行循环流动的效果;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放养滤食性鱼类、贝类,适时投放微生物制剂等,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水草等水生植物的种植面积控制在净水区面积的20%-30%。二是净化区生态养殖品种搭配。以滤食性鱼类为主,一般鲢鳙比3:1,每亩水面放养规格为150300/尾的鱼种100尾左右,并可适当放养部分螺蛳、河蚌等软体动物。根据池塘条件还可以放养一定数量的虾、蟹、鳖等特种经济品种,以提高净水区的综合经济效益。养殖全过程净水区不投饵。在净水区内,配备水车式增氧机、叶轮增氧机、涌浪机等,同时配备净水植物和生物膜。

6.水质调控及集排污管理。一是原则上控制水槽下游水流速度在3-8厘米/秒。具体根据不同品种、规格、水温、水质与天气状况调整水流速度。保持池塘水位在2.0米左右,水体透明度30厘米左右。水槽内充气增氧设备每天24小时不间断开启,随时监测水体水温、溶解氧、pH 值、氨氮和亚硝酸盐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自动运行的推水机将鱼类排泄物推至集污区,每天定期(一般喂鱼1-2小时后)分4次通过吸污泵将集污区底部的废弃物吸到集污池中,沉淀后集中处理。每次吸排污的时长视排水的情况而定,吸出的水颜色与池水相近即可。

二、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园区模式)

该技术通常采用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面流湿地生态塘的工艺流程,具体应用中根据养殖场地形、规模、用水特点等因素适当调整处理单元。尾水处理设施应根据养殖场养殖品种、规模、设计产量、排水水力停留时间等因素进行详细设计。

(一)处理要求

1.河蟹、青虾、小龙虾: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总面积6%

2.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总面积的8%

3.青草鲢鳙等大宗淡水鱼单养或混养:水处理区面积一般不低于总面积的10%

4.黄颡鱼、加州鲈、乌醴等肉食性鱼类以及甲鱼等龟鳖类:水处理面积一般不低于养殖面积的16%

(二)主要设施构建

1.生态沟渠:沟渠中布设人工生物填料或种植水生植物。沟内可设置溢流、跌水等设施延长流程。

2.沉淀池:面积约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5%,尽量挖深,可在沉淀池内设置字型挡水设施,延长水力停留时间,池中沿水流垂直布置生物过滤网膜、挂设生物刷等生态基,适当种植水生植物,投放螺贝等底栖动物,以吸收利用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有机物和营养盐。

3.人工湿地:主要用于去除氮、磷、固体悬浮物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构建潜流湿地、垂直流湿地或表流湿地等,湿地面积一般占水处理区面积的10-20%

4.曝气池:增加水体溶氧含量,促进有机物氧化分解。可设置曝气盘、曝气管、爆气机等设施,根据情况布设生物填料。

5.生态池:应深浅结合,浅水部分种植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占水面面积30%-40%,投放滤食性鱼类、螺、贝、青虾等水生动物,配备喷泉机等设施。生态池约占水处理区面积30%,可与养殖场蓄水池、吊水池等设施合建,增大面积。

6.污泥处理池:可建设污泥池用于污泥发酵和干化,亦可将污泥用于荷塘,种质莲藕、荷花,套养泥鳅等,实行污泥再利用。

三、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治理模式   

(一)处理要求

该技术采用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过滤坝洁水池的工艺流程;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通常为养殖总面积的6%-10%;沉淀池、曝气池、生物净化池、洁水池的比例约为45:5:10:40。原则上要求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对于特殊情况需要排出养殖场的尾水水质应达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3/1752 -2020)。

(二)主要设施构建:

1.生态沟渠: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1.5m,沟渠坡岸原则上不硬化,种植绿化植物,在沟渠内设置浮床,种植水生植物。

2.沉淀池:沉淀池面积不小于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 45%,在沉淀池内设置字型挡水设施,并在池中种植水生植物,以吸收利用水体中营养盐。

3.曝气池:曝气池面积为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5%左右,曝气头设置密度不小于每3平方米1个,曝气头安装时应距离池底30cm以上,罗茨风机功率配备不小于每100个曝气头3kw

4.生物净化池:面积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10%左右,池内悬挂毛刷,密度不小于6000/亩,定期添加芽孢杆菌、光合细菌等微生物制剂。

5.洁水池:洁水池面积应占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0%以上,池内种植伊乐藻、苦草、铜钱草、空心菜、狐尾藻、莲藕、荷花等水生植物。

6.过滤坝:用空心砖或钢架结构搭建过滤坝外部墙体,在坝体中填充大小不一的滤料,滤料可选择陶粒、火山石、细沙、碎石、棕片和活性炭等,坝宽不小于2米;坝长不小于6米,并以200亩养殖面积为起点,原则上每增加 100 亩养殖面积,坝长加1米。

7.污泥处理池:同前。

四、养殖池塘底排污模式

(一)建设要求

底排污池塘的建设要符合池塘养殖场的主体建筑,其形状、面积、深度和塘底主要取决于地形、养鱼品种等的要求,一般为长方形,四角取圆以利池水旋转,东西向,长宽比为 24:1

(二)主要设施构建

1.池塘底部改造:池塘底部坡度0.2%7%;池塘最低处修排污口。

2.塘底排污口:池塘排污口位于池塘底部最低处,为方形,长××=80cm×80cm×40cm(以上),周围固化面积大于6m2,呈1530°的锅底形。

3.排污管:排污管为PVC管,分支排污管直径依据池塘大小制定,通常≤30亩池塘的排污管直径为110160mm≥30亩池塘的排污管直径为200mm;一般总排污管直径为315mm,池塘规格较小可缩小总排污管直径。

4.竖井:池塘底排污口与竖井内出污口(竖井接口)有 1%2%的坡度(便于池塘养殖固体颗粒废弃物和废水排出),其具体的高差可根据不同地形地貌因地制宜确定底部的高程建设;当池塘无高位差或高位差较小时,池塘≤5亩最好多口池塘共用一竖井,池塘≥5亩最好2口池塘共用一竖井。竖井内一个插管对应一个插管口,插管口为锅底形,高度约为10cm

5.增氧设备配备:底排污池塘配套使用多种增氧设施进行复合增氧。选择增氧机的品种(三种以上:微孔增氧机、表曝机、水车增氧机、叶轮增氧机或涌浪机);功率配备(每亩面积配 0.7kw 以上);各种增氧机在池塘中的安放的最佳位置(水车增氧机和微孔增氧机安装在投饵区外缘附近,叶轮增氧机、涌浪机要远离投饵台);增氧机运行的最佳时段与性价比溶氧控制点技术等。

6.粪污收集及资源化利用:排出的养殖沉积物进行固液分离。可采用自然沉淀法或微滤机将养殖沉积物分离为固形物和分离液。经分离的固体再经集粪池收集、晾晒堆积腐熟后,用于农家肥。上清液滴灌水生蔬菜、灌溉树木、草莓、农田等。

五、流水槽+大田种植尾水处理模式  

(一)处理要求

稻田中进行水稻和鱼、虾、蟹的综合种养;环田沟中集中或分散建设标准流水养鱼槽,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集约化养殖鲤、草、鲫等鱼类,养鱼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中的肥水直接进入稻田促进水稻生长;水稻吸收氮、磷等营养元素净化水体,净化后的水体再次进入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进行循环利用,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稻-蟹-鱼互利共生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实现一水两用、生态循环。  

(二)主要设施构建:

1.养鱼槽:每个流水槽(或相同产量的底排污池塘)配套10 -15亩稻田。稻田中进行水稻和鱼、虾、蟹的综合种养,放养的蟹、鱼消除田间杂草,消灭稻田中的害虫,疏松土壤;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集约化养殖鲤、草、鲫等鱼类,养鱼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中的肥水直接进入稻田促进水稻生长;水稻吸收氮、磷等营养元素净化水体,净化后的水体再次进入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进行循环利用,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稻-蟹-鱼互利共生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实现了一水两用、生态循环,是典型的渔农综合循环利用技术。

2.稻田选择:选择沟渠路配套、交通及电力供应方便,便于种养生产管理的田块,并根据流水槽或底排污池塘建设数量确定稻田面积。

3.田间工程:将原田块用激光平地仪等设备进行平田整地后,划分为多个种养殖单元田块。田埂宽0.8m,高0.5m 左右。其次沿田埂内四周挖环沟,环沟上口宽5m,下口2m,有效水深保持1.5m以上,最后在单元田块对角方位各建设一条流水槽或稻田中集中建设多条流水槽,或分区配置底排污池塘。稻田、环沟、流水槽/底排污池塘相互连通。每个单元田块设置独立的进、排水口,并用筛绢过滤网包裹。

4.养殖工程:底排污池塘及流水槽工程参见池塘养殖底排污尾水处理模式及流水槽+池塘水槽末端集污尾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工程量相当。

5.配套设施设备。物联网智能监控、应急供电设备及报警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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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9-53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