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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59号)
  • 发布时间: 2020-09-22 08:27
  • 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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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59

邵市农(渔业)罚[2020]59号

驾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船擅自下水作业案

曾顺祥

当事人在拦河坝驾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船擅自下水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该渔业船舶,没收丝网2副。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09-2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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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9-53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