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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28 |
邵市农(动物防疫)罚[2020]28号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
邵阳市大祥区又高宠宠宠物医院(姚杰霖) |
92430503MA4LXQGM6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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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1日当事人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动物诊疗许可证,但因在新冠疫情发生期间,有关部门尚未审批。期间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及《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第三项第一目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80元。2、罚款4000元。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后到中国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05-2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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