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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4305000067/1567-02033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9-02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于2015年6月正式组建,由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市农业局、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而成,挂中共邵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邵阳市农业委员会两块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单位主要职责共有22项:

(一)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市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村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十七)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负责监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负责监管跨区作业证发放;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

(十九)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二十一)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22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综合调研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新农村建设科、县域经济发展科、农村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村可再生能源科(邵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粮油作物科、经济作物科(蔬菜科)、企业农场科、农村第三产业指导科、农产品加工企业指导科(邵阳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邵阳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外经招商科、农机管理科、农机安全监理科、农机购置补贴科、计划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机关本级编制70人,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员74人,离退休人员15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我局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本决算不包含局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附件: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决算说明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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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9-53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