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市农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由计财科负责,2016年,计财科以《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照市农委2016年年终绩效考核验收工作安排,现将我科室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绩效自评如下:
一、高度重视,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计财科每月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按月对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按照12%进行代扣代缴,不存在违规超额发放住房公积金问题,不存在拖欠汇缴住房公积金问题。
二、明确职责,专人专职。为了有效的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及时汇缴,计财科安排了住房公积金协管员,实行专人专职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协管员的工作主要包括:及时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宣传公积金政策;及时办理本单位及职工公积金信息更改;定期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并打印职工公积金对账单;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提取的审核事项;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工作。
三、及时清查,自查自纠。单位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个人信息、缴存清册(变更清册)缴存相关资料。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截留未上交或挪用情况。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计划财务科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