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邵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c.shao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窗口公开政务信息,同时以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办公楼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式

    可登录邵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c.shaoya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填写《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9-5322872,传真号码:0739-5481099 办公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340号,邮政编码:422000,电子邮:syny2018@126.com;咨询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机关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务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表: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