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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市农业委员会由原农业局、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原农机局三单位合并而成。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的建议。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16、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17、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18、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19、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20、研究提出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21、参与组织开展发展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和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2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农业委员会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57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9.65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57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79.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79.65 万元。基本支出:124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1 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1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22万元。项目支出:33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4万元,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市农业委员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市农业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3万元,其中:会议服务2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办公设备20万元,燃油购置1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市农业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邵阳市农业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